令人感慨一种死因,两样结果

时间:2018/4/12 17:21:22 来源:儿科_儿科常识_儿科常识网站 作者:佚名

作者:叶正松来源:江淮医学

去年旧历年底,那一场扑面而来的流感,医院和医生招架不及、疲于应对。尽管全力以赴,依然难以万全。也因此,捉襟见肘顾此失彼,甚至马失前蹄的事情也难免发生。

最近,就有两个因为被病毒感染后导致暴发性心肌炎死亡的医疗纠纷,喧嚣尘上,沸沸扬扬。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,这两起医疗纠纷因为发生在两个不同的地方,处理结果也大相径庭。

先说第一个,据

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消息:医院,一13岁儿童,以恶心剧烈呕吐入院,有感冒病史,入院时考虑有心肌炎可能,各项检查除了电解质,其他没有任何问题,儿科主任也第一时间想到可能有心肌炎可能,予以治疗,后来逐渐好转,出院前病情突然恶化,检查发展心肌酶非常高,患者死亡,考虑死于爆发性心肌炎。

1月19号上午,患方聚集数十名“家属”在门诊大厅烧纸,病房打砸,医院行政楼等。经再三劝解无效,当日下午,河北省公安厅及保定警方派出上百名特警,拘留闹事者数人。

事件发生后,中央分管医疗最高领导批示,要求必须依法处理,不得违规私下和解,目前闹事者已多人被刑事拘留,正在走司法程序。

据了解,闹事者被刑拘后感到非常后悔,医院和公安求情,表示绝不再闹也不要钱了,只希望能把人放出来。而医院并没有这个权限,高层批示严肃处理后公安也不敢调解。如此后续,也是令人颇为感慨。

而更令人感慨的则是第二个案例,医院,同样也有一名死于心肌炎的8岁儿童,近日,却得到了99万元的补偿。

据徐州市卫计委官方微博3月17日,医院发生的患儿柳某某医疗纠纷处理的有关情况通报称,患儿柳某某于年2月28日20:00时医院,入院次日病情突变,经抢救无效于3月1日12:00时死亡。

家长对诊疗行为提出异议,形成纠纷。医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讨论,认为患儿死于暴发性心肌炎。医患双方自愿选择采取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。

在徐州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主持下,依据《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》、《徐州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双方达成补偿患儿亲属99万元的协议,并签章确认。经调查,在调解过程中,医院领导班子对相关补偿事宜进行了集体研究,同意补偿数额。

虽然天地很磅礴,但是人命值千金。而为什么是补偿99万,却非万?我想肯定双方一致认为凡事无完满,这少了的一万,有互让一步,各退一尺的中和之意。此中可见双方的互相体谅理解和歉意,更能体现出医调委从中的努力。不是吗?

但是,对此处理结果,以烧伤超人阿宝为代表的一批医界大鳄,包括许多普通医务工作者都表示出了不解,理由是,根据《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》规定:索赔金额十万元以上的,应当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疗损害鉴定,若赔99万,必须依法依规出示赔偿99万协议达成前的鉴定结论。否则,于补偿失据、赔付无凭。详情大家可以阅读一下烧伤超人阿宝3月18日的公号推文《医院版的慕尼黑协定是如何签署的?》,(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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