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物价局、省卫生计生委、省人力社保厅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,按照总量控制、结构调整、有升有降、逐步到位的总体原则,就浙医院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做了调整。年5月10日开始执行。
那么我们海盐的情况是如何的呢?
小编近日从县物价局获悉,我县现有3医院,正式设立儿医院,妇幼保健院,自6月10日起,均正式实施新的儿童医疗服务价格。
小编先跟大家说几点哟。
01
调整儿科门诊、住院诊查费。医院儿科诊查费门诊加收10元/次、住院加收10元/日。
02
综合医疗服务类中的“一般检查治疗项目”,临床诊疗类中的“有创活检和探查项目”、“临床手术类项目”,“部分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”,6周岁及以下儿童在原价格上加收30%。
03
我县医院儿童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后的价格,按“四舍五入”法,单价20元(含)以下的保留到角,单价20元以上的保留到元。
04
儿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,医保部门按规定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支付范围。
再来看看调整后的价格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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